整治农村地域肉成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5-09-24 18:11
案例3:澄迈县市场监视办理局、分析行政法律局结合查处澄迈瑞溪福瑞食物小做坊出产运营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腊肠案。
2025年4月9日,发觉当事人运营的冰箱内摆放“容帝®韩式炸鸡串”“鑫瑞阳风味小肥羊肉串”“成霖虾仁牛排肉串”等预包拆食物已过时。经查,当事人运营的上述食物有18个品种共计107件,均已跨越保质期,且未成立食物进货检验记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项和第五十第一款、第二款的,白沙县分析行政法律局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的,对当事人做出以下行政惩罚:1。107件过时食物;2。;3。罚款人平易近币6000元。
案例4:陵水县市场监视办理局、陵水县市场监视办理局对当事人进行专项查抄,经查,2024年12 月份至2025年1月26日期间,当事人运营卤味小做坊,利用跨越保质期的上述味精用于制做猪耳朵等卤味肉成品并发卖,共运营32天,违法获利共计人平易近币32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海南省食物出产加工小做坊监视办理法子》第六条第十项的,形成出产运营跨越保质期的食物的违法行为。陵水县分析行政法律局根据《海南省食物出产加工小做坊监视办理法子》第二十第一款的,对当事人做出罚款人平易近币5000元的行政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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